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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暴力如何认定(家庭暴力法律怎么判)
发布日期:2022-05-06 浏览次数:

“家庭暴力”是指行为人以殴打、捆绑、残害、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,给家庭成员的身体、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。持续性、经常性的家庭暴力,构成虐待。家庭暴力的特征是暴力频率的反复性、暴力持续的隐蔽性、伤害后果的严重性。家庭暴力的类型有身体暴力、性暴力、精神暴力、经济控制。家庭暴力的认定标准包括暴力结果的严重性和暴力频率的持续性。家庭暴力的法律救济包括民事责任、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。

一:有暴力行为≠构成家庭暴力

胡萍和李平是一对婚龄近30年的恩爱夫妻,数年前胡萍不幸罹患癌症,李平贴身照顾,无微不至。随着胡萍的逐渐康复,人到中年的夫妻俩却闹起了离婚。

胡萍诉称:自己患病多年,李平多有怨言,双方常有争执。李平性格偏激,双方意见不同时李平经常对自己谩骂指责,甚至动手推搡冲撞,李平还扬言要杀了自己,并在家中点火,不断威胁恐吓。因惧怕李平的暴力威胁和言语恐吓,胡萍离家外住,与李平分居。在离婚诉讼期间,胡萍还向法院提交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,要求法院签发人身保护令。

李平则认为,胡萍生性多疑,患病多年期间更是疑神疑鬼,李平被胡萍逼急了确实发狠说过要杀了胡萍,但这只是在愤怒情绪影响下的一时口快,也从未冲撞或伤害过胡萍。

法院经审理认为,胡萍罹患重病,李平理应贴心照顾,但双方因家庭琐事沟通交流不畅,李平言辞行为均有不妥之处。但李平偶有点冲动言行并未对胡萍造成现实伤害或伤害威胁,不宜认定为“家庭暴力”。综上,法院并未支持胡萍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。

二:家庭冲突≠家庭暴力

小雪和大林同是学校老师,两人婚后生育了女儿,双方在孩子教育上产生严重分歧。小雪对女儿极为严格,为女儿报了各类补习班和兴趣班,大林则推崇快乐成长。一日,小雪因女儿不认真练琴严厉批评孩子,大林见状就要带孩子出门,拉扯间,瘦小的小雪被大林推倒在地。小雪当即报警,后经医生诊断为软组织挫伤。此后,小雪以大林情绪暴躁并施加家庭暴力为由起诉要求离婚。大林则断然否认自己存在家庭暴力。

法院经审理认为,小雪提供的报警记录未经警方确认,验伤单也尚不足以证正苗启德林实施家庭暴力,故对于小雪主张的家庭暴力事实,法院不予认定。

三:有暴力≠有赔偿

刘艳和李军是一对二婚夫妻,两人各自带着孩子组建了新的家庭。两人在婚后猜忌不断,争吵不止,几乎每次争吵都会大打出手。之后刘艳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,并以家庭暴力为由要求李军给予精神损害赔偿。李军同意离婚,但不同意给付精神损害赔偿。李军认为,自己才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,刘艳是双方肢体冲突的挑起者。

法院经审理认为,双方对离婚达成一致意见,法院依法予以照准。因双方在处理夫妻矛盾的方式选择上均有过错,故对两人的精神损害赔偿均不予支持。

四:一次暴力也可能构成家庭暴力

张樱和陈海相恋多年,但婚后摩擦不断。婚后不久,张樱被确诊患有忧郁症,动辄情绪失控。在一次激烈争吵中,张樱抄起水果刀在空中比划,陈海夺下水果刀并踢到一边,并将张樱推倒在地多次踢踹。经医生诊断,张樱的三根肋骨骨折,多处软组织挫伤,构成轻伤。随后,陈海被采取刑事措施。

在审查起诉阶段,陈海向张樱转账10万元作为赔偿,但并未换得张樱的谅解。最终,陈海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,缓期1年执行。在后续的离婚纠纷中,法院亦认定了陈海对张樱的家庭暴力情节。

(以上人物均系化名)

一下回答由“济南商律师”提供,如需转述请注明出处:

1、一般认定家庭暴力需要主张家庭暴力的一方负责举证,有证据就可以认定。

2、家庭暴力不一定是持续的,一次较为严重的暴力一样可以被认定为家庭暴力。根据婚姻法解释一:

第一条婚姻法第三条、第三十二条、第四十三条、第四十五条、第四十六条所称的“家庭暴力”,是指行为人以殴打、捆绑、残害、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,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、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。持续性、经常性的家庭暴力,构成虐待。

3、可以认定。具体看你的证据情况和法院的具体认定了。

4、感情破裂,一般是参照婚姻法地三十二条第二款的5种情形进行掌握。

(一)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;

(二)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的;

(三)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;

(四)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;

(五)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

5、可以另行起诉,也可以一并起诉。根据人身赔偿解释和精神赔偿解释,可以请求精神赔偿。

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!

家庭暴力认定标准

1、家庭暴力的主体是家庭成员。家庭成员是共同生活在一个家庭内的亲属,一般应具有亲属关系和共同生活两个特征。如父母子女关系、夫妻关系。这里的亲属关系不仅仅是指依靠婚姻和血缘维系的亲属关系,还包括依法律关系形成的亲属关系,如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,继兄弟姐妹关系等。2、家庭暴力的实施者在主观上必须具有故意。实践证明,家庭暴力具有手段的残酷性,情节的恶劣性,后果的严重性,时间的连续性,这些特点决定了家庭暴力仅以故意为条件。3、家庭暴力的实施者在客观上实施了殴打、捆绑、残害、强行限制人身自由等行为,并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、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。客观上须具备两个方面:一是实施了殴打、捆绑、残害、强行限制人身自由的暴力行为。二是造成一定伤害后果,日常生活中偶尔的打闹、争吵不能理解为家庭暴力。4、家庭暴力侵害的客体是家庭成员的人身权利,具体为生命权、健康权、自由权和身体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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